
父母創傷
家庭是我們成長的關鍵基礎。我們的父母是我們生命中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人物,向我們展示我們多麼值得愛和關懷。然而,沒有父母是完全的。事實上,或許他們本身就是在破碎中成長的受害者,而把他們的感受傳遞給我們。童年忍受長期的被誤解、受恐嚇、被忽視或遭遺棄的感覺,總會造成無形的父母創傷,影響他們成年之後的自尊心。以下是一個禱告幫助我們把父母的創傷呈交給天父,祂是完美的,祂具備我們理想父母所有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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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呈交父母創傷給神的禱告
「親愛的天父:
我承認我渴望有一個不同的父親或母親,我喜歡有人明白和珍惜我是誰。有時,我父母的行為自私和粗心。小時候,我感到恐懼,無助和被困。我掙扎在這些情緒中,並不知道該如何表達,又不知如何求助。我覺得沒有人幫助和引導我。我感到被遺棄要自己照顧自己。
求你向我右邊觀看,因為沒有人認識我;我無處避難,也沒有人眷顧我。耶和華啊,我曾向你哀求。我說:你是我的避難所;在活人之地,你是我的福分。《詩篇》第142章4-5節
祢可以給我一個更了解、更仁慈和更慈愛的的雙親嗎?他們會願意给我時間和聆聽?他們會跟我一起歡笑一起痛哭?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馬書》第12章15節
儘管他們努力地撫養我,我卻不能說我和他們之間真正建立了緊密的關係。不斷重複失望和沮喪,使我的心更加痛苦。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歌羅西書》第3章21節
同一時間,我覺得很矛盾,因我知道要尊敬我的父母。他們供應居所和食物,我卻覺得自己違反了孝順法則。在內心深處,我覺得沮喪和被隔絕。我嘗試抑制和不理會這些感受,用自己的方法克服它們,可是我發覺它們正影響著我和我跟其他人的關係。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馬太福音》第15章4節
我內疚覺得自己一直是個壞人。我真的很想能表現喜樂、自由和愛他們,但此刻我沒有能力做到。每當跟他們接觸,我都會覺得焦慮和防禦,因為在我內心深處,根本不喜歡和鄙視他們。我禁不住批評他們,每次都假設到最壞。他們為什麼不聆聽我所想和需求呢?畢竟渴望被視為重要、被理解,和被需要,並不是錯。
感謝天父,因祢差遣祢的愛子為我的罪死,以證明祢對我的愛。我怎能與祢的完美兒子相比,祢竟如此把最完美的,為這樣的我犧牲?我承認有時候我很難相信,我拒絕這個真理。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第5章6-8節
這是因為我把祢在我心中的形象,畫成我地上雙親的形象,而不是憑祢真實的話語。我難以相信我和祢之間會有好的關係,由於我和雙親的關係是不完全的。我任由自己的感受歪曲對祢的了解和信心。然而我是不由自主,因我還未認罪,和把所有從雙親而來的傷痛除去,還有我一生都承受著家庭所作所為的後果。
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他必叫你們升高。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彼得前書》第5章6-7,10節
因此今天,我選擇把這一切的傷痛都卸給祢。
祢曾在聖經告訴我,若我在祢的面前謙卑自己,把所有的焦慮卸給祢,祢就親自成全我、堅固我和賜力量給我。我確實如此渴望。
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彼得前書》第5章7節
首先,我承認我也因批評,審判和譴責他們,而對上帝和我的父母犯了罪。我曾憎恨他們,我指責他們不愛,但我自己也一直沒有愛他們。經過認罪,我放開我的雙親給祢,讓祢拯救或毀滅,因為這是祢的特權。我不能取代祢的位置做他們的審判官。天父啊,求祢饒恕我要做主和審判官。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雅各書》第4章11-12節
天父,祢曾在聖經上多次告誡我,不要?尊敬或咒詛父母親,否則會帶來災難並詛咒我。我種邪惡必收邪惡。因此我認罪悔改,我在態度和行為上不尊敬父母,例如(請列出方式),又咒詛他們是(請列明)。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罪原文作血;本章同)《利未記》第20章9節
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申命記》第27章16節
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箴言》第20章20節目
他愛咒罵,咒罵就臨到他;他不喜愛福樂,福樂就與他遠離!《詩篇》第109章17節
我認罪並非意味著我父母所做的可以接受,只是表示我選擇不再被捆綁,和不再被他們的罪壓倒。在過去,我仼由它們成為我的人生標準,我並且立誓(請列出所有的內在誓言,例如:「我決不要像他們」、「我要證明自己」,「我會報復他們」等。)今天,我拋棄所有這些內在誓言,因為它們是基於我的父母所做,而不是耶穌為我所做的。
耶和華果然為我們行了大事,我們就歡喜。《詩篇》第126章3節
我承認把父母當作我的「反偶像」的罪,因我把他們過去的話語和行為,作為我生活中許多決定的核心,勝過祢的。我也把他們的角色捧得過高以至遮蓋祢。我把他們偶像化了。求祢饒恕我。今天,我為這嚴重錯誤悔改。我的雙親在世上只不過生存幾十年,但祢,我的神是永遠活著,你的話永遠長存。感謝祢要求我稱祢為阿爸父,是首要和最重要的。我和祢的關係也是永恆的。我和雙親的關係只限於在地上的日子,懇求祢賜我耐性在我有生之年能好好愛他們,像祢愛他們一樣。
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第23章9節
今天,我選擇開放我的心,傾出埋藏在我體內的有害情緒。
神啊,祢明白我這麼多年來在雙親關係中,所忍受的哀痛和強烈的悲傷。祢是一直陪伴著我。祢不是站在一旁,漠不關心的神。祢的話語告訴我,祢因我的痛苦感到心裡憂傷,甚至在眾人面前包括門徒面前,哭了。祢是那位與我同歡笑同哀哭的神。
於是帶著彼得、雅各、約翰同去,就驚恐起來,極其難過,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儆醒。《馬可福音》第14章33-34節
耶穌哭了。《約翰福音》第11章35節
耶穌看見他哭,並看見與他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裡悲歎,又甚憂愁,《約翰福音》第11章33節
我曾禁止自己哭泣,也不重提自己的情緒。現在我奉耶穌的名破除這些內在誓言。今天,我准許我的心向祢剖白苦情。祢是一切安慰之神,我的心在祢手中享平安。(請在這裡承認你所有的創傷、失望、指責和批判。請不要強忍你的哭泣或哀號。)
願頌讚歸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就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歌林多後書》第1章3-5節
我的父母理應保護我、珍惜我、養育我,引導和疼愛我,可惜他們做不到,反而順從自己的恐懼和不安的情緒。有些時候,他們甚至把挫敗感發洩在我身上,欺負我。
今天,我不再從孩子的角度,而選擇從成年人的角度看他們,用成熟情緒去看他們,成人對成人。
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歌林多前書》第13章11節
當我更廣泛的回顧家庭關係時,我承認我看得見有一種不健康的模式貫穿了幾代人。我知道我的父母並不完美,他們只是重複所學的和經歷的。他們和我一樣需要祢的恩典。今天,我選擇原諒他們的不完善和過失。
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可福音》第11章25節
神啊,我感謝祢,因我能把深切渴望愛的心轉向祢。當我遵行祢的旨意時,我就成為祢的兒女。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書》第8章15-16節
因此今天我選擇成為神的兒女,並祝福我的雙親。我懊悔用所有的苦毒和譴責對待我的父母。他們只不過是各有著自己問題和缺點的人。我拒絕不再因自己的問題和痛苦埋怨他們,我會對自己的回應負責。我為我的自我權利、憤怒和苦毒而悔改。
我承認我的祖先們所犯的罪,包括父系或母系的。例如(請承認你的父母,祖父母和曾祖父母所犯的罪,如:拜偶像、行巫術、姦淫、墮胎,憎恨等)。並奉耶穌的名破除一切因先祖們的罪而來的咒詛。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記》第20章4-5節
在我一生的歲月中神一直與我同在。沒有人能證實他們的愛像祢,如祢為救我的靈魂而犧牲祢的兒子。因我受了父母的相互影響,我承認我覺得祢是愛別人多於愛我。請祢赦免我的罪。
感謝祢收留了我,即使我地上的雙親或許會拋棄我。祢的話告訴我,祢會保護和顧惜我,視我為祢自己身體的一部分。當我選擇跟隨耶穌一生過敬虔的生活時,祢會牽著我的手。
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詩篇》第27章10節
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以弗所書》第5章29節
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他的道路,耶和華也喜愛。他雖失腳也不至全身仆倒,因為耶和華用手攙扶他(或譯:攙扶他的手)。《詩篇》第37章23-24節
感謝祢永不離棄我,因祢賜下祢的靈與我同在。不分晝夜,永不停止。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翰福音》第14章15-18,21節
我承認多年來累積在心內的苦毒和傷痛情緒,被弄瞎了眼,以至看不到童年快樂的回憶。聖靈啊,求祢把這些深藏已久的記憶帶回來,因此我對童年時代有個比較平衡的看法,不論好與壞。
我獻上我的身體作為活祭來榮耀祢,並且承諾與祢同行,因我從祢的教導中找到心靈的安息。我的心沈重了很久,今天我渴望祢的安息。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福音》第11章28-30節
天父,感謝祢,因祢的信實和賜我不死的愛。
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