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在婚姻、離婚,和再婚的旨意
神是立約之神,祂向愛祂的人展現永恆的忠誠和堅定的愛。主設立的另一個契約、就是婚姻契約。在婚姻契約中,我們要否定自我,學習越來越像祂,因為我們要按照祂的形像重塑,不再像世界塑造的。離婚率上升。這並不是不常見,現代人存著一個想法:「若這段婚姻不符合我的期望,我可以離婚」。「不協調的分歧」和「未能達成圓滿婚姻」,都是在法庭上的離婚理由。有些伴侶甚至簽署婚前協議,然而這一切都不符合神對婚姻的設計。聖經很清楚表明婚姻是在神面前所立的一個不容破壞的盟約,祂只允許在一種情況下才可以離婚:經過多次嘗試真正的和解,仍公然和持續的通姦。
(English > God’s will for marriage, divorce, and remarriage | 简体中文 > 神在婚姻、离婚,和再婚的旨意)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申命記》第7章9節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太福音》第16章24節
婚姻是神創造的崇高召命
神是婚姻的創造主。祂使夏娃與亞當成為一體。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第2章22-24節
耶穌向祂的門徒解釋,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要離開他們的父母(肉身的和情感的家庭)結合成為一體。他們合成一體互相照顧,正如照顧自己的身體一般。一對已婚配偶是不可分開的,因為神親自結合他們。這原始婚姻合同是神給所有的婚姻的命定,信徒和非信徒都一樣。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他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馬太福音》第19章3-11節
看看這有多難,耶穌的門徒十分驚訝:「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馬太福音第19章I0節)耶穌並沒有反對他們,但提醒他們到祂那裡求助,按著神的旨意持守婚姻是有可能的。
使徒保羅後來在他給以弗所信徒的書信中,舉例婚姻中的男女猶如耶穌基督與教會的關係。通過互愛和尊重,婚姻被尊重為代表神給我們的信實、愛和奉獻。分手和離婚只會塗抹這崇尚的呼召,違背神對婚姻的旨意。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有古卷在此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以弗所書》第5章22-33節
這信息,然而與現今的文化背道而馳。它與信徒保羅的時代並非有異。在他給婚姻的信息之前,保羅提醒以弗所信徒不要走不認識神的世界路。他警告他們不要被欺騙。作為信徒,我們要完全明白神在生活和婚姻上給我們的旨意
所以我說,且在主裡確實的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以弗所書》第4章17-19節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題起來也是可恥的。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以弗所書》第5章6-17節
它看來容易,但並非如此,婚姻並不單單是關乎兩個人之間的事務。它涉及魂結、福祉,親戚,社區和孩子們。離婚也與各種不同層面斷絕關係,包括與神的關係。
我們的婚姻盟誓是針對對方,而且也是對神。我們決不能在神面前違背誓約。我們被召要藉我們的婚姻榮耀祂的名。每個已婚的人都必須親自回答神,我們在地上對婚姻的承諾-我們在公開和秘密的婚姻生活上,是否對神完全的尊重?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民數記》第30章2節
你們無論做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上帝。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裏面是合宜的。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虐待她們。《歌羅西書》第3章17-19節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羅馬書》第2章16節
對於任何不明白他們婚姻誓詞嚴重性的人,神邀請我們悔改並與我們的配偶和祂一起做正確的事。
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使徒行傳》第17章30-31節
神憎恨離婚
在摩西時代,神的子民與神立約(參閱《出埃及記》,《利未記》,《申命記》)遵行和持守對神的忠誠。然而他們一次又一次的對祂不忠,轉向拜人手所造的木、石偶像,和其他的靈,遍及以色列和猶大各地。神稱他們為「行淫者」
雖然如此,神並未輕易放棄他們。經過700至800多年,祂藉無數的先知一次又一次的呼召他們回轉,然而他們卻犯更多更多悖逆神的罪。(後來)到了七世紀,神終於為他們不肯悔改的通姦案例簽發離婚證書(《耶利米書》第3章8節,《以賽亞書》第50章1節)。自從這「離婚」事件,人民被攻擊、國家戰敗,被擄到到巴比倫為奴70年之久,作為給他們的管教。神將不再容忍他們公然和肆意的罪惡行為,並且已經(暫時)從他們當中挪開了祂施恩的手。
約西亞王在位的時候,耶和華又對我說:「背道的以色列所行的,你看見沒有?他上各高山,在各青翠樹下行淫。他行這些事以後,我說他必歸向我,他卻不歸向我。他奸詐的妹妹猶大也看見了。背道的以色列行淫,我為這緣故給他休書休他;我看見他奸詐的妹妹猶大,還不懼怕,也去行淫。因以色列輕忽了他的淫亂,和石頭木頭行淫,地就被玷污了。雖有這一切的事,他奸詐的妹妹猶大還不一心歸向我,不過是假意歸我。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第3章6-10節
婚姻是我們在神面前所立莊嚴的盟約。然而我們少有像神般認真對待它,或是像神般忠誠地那樣致力於這段關係。
耶穌聲明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第19章6節,《馬可福音》第10章9節),然則很多配偶決定分開。這世界的壓力和誘惑試探我們放棄婚姻,勝於信靠神幫助我們克服那最具挑戰性的時刻。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第19章4-6節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歌林多前書》第7章10-11節
神是格外忍耐和以恩慈對待我們,並且祂召我們對待我們的配偶也應如此。透過神的例子,我們看到姦淫是離婚條件。雖然如此,這不是我們應該立刻考慮的事情。相反,我們必須首先通過真正的和解努力,尋求展示出神的恩典和慈愛,像祂所作的。
在指責一個犯上傳統意義上姦淫的,和發生婚外性行為的人之前,我們須要根據神的話記住:一個人看見另一個人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巳經與他犯姦淫了。這應該包括觀看色情片或性幻想。姦淫不只是一個身體動作,它首先發自我們的思想和意圖。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馬太福音》第5章27-28節
神恨惡離婚。這是祂在《瑪拉基書》第2章16節上所宣告的。
「我恨惡休妻的事!」以色列神如此說。「你背棄你的妻是用殘忍對待她,」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以待你的妻不忠誠。」
神堅決的拯救我們的婚姻,若我們願意治死個人的期望,把憂傷交給神,順服祂的旨意,悔改自己的罪,並藉著聖靈更新和潔淨。我們的環境可能不會立刻改變,但我們被改變的心會提供一個開始,給神在我們的婚姻上創造奇蹟。在神凡事都能,當我們交託和順服祂。
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作: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第3章3-5節
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馬太福音》第19章25-26節
還有,離婚有非常真實的後果。當我們與配偶離婚,不尊重在神面前立下的婚姻盟約,我們的禱告有障礙,我們的在神面前的敬拜變成令人反感。它也玷污婚姻的床。(有些信徒跟離婚者結婚,已經證明遇上一種無形的性親密障礙。)再者,我們開啟了一條世代咒詛鏈,流傳下去給我們的子女,和他們的子女,世代相傳。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是知識)和妻子同住;因他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得前書》第3章7節
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從你們手中收納。你們還說:這是為甚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他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他。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麼?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瑪拉基書》第2章13-15節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希伯來書》第13章4節
對於任何人陷入婚姻困擾、家庭暴力、精神虐待或憂鬱,和強迫的性行為或強姦,一個實際的步驟可檢測是否存在巫術,或其他讓撒但用以攻擊神視為神聖婚姻的立足點。若配偶曾獻上給廟宇的邪靈或來自一個拜偶像和行巫術的家庭,結果會引致家庭紛衝突、淫亂、惡言、發怒、糾紛和暴力。悔改禱告和釋放是急不容緩。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羅馬書》第1章21-23,28-31節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拉太書》第5章19-21節
我們被召要愛我們的仇敵。有時候,不敬畏神的配偶活像我們的仇敵。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選擇如何回應,是更多地取決於我們作為基督的使者的角色,而不是作為丈夫或妻子的角色。神使用婚姻來試驗和磨鍊我們,因此我們「會成為完美無瑕」,當我們在審判日見主面的時候。讓我們記住在天上,我們不再受配偶束縛,我們的婚姻盟約只限於在地上行使。願我們不要因不完全的地上情況而放棄永恆的奬賞。再者,神邀請我們在所有情況下尋求祂的智慧,以至我們能在祂的寶座前靈巧像蛇和馴良像鴿子。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路加福音》第6章27-32節
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雅各書》第1章2-7節
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馬太福音》第22章30節
作為信徒,我們能藉著禁食、饒恕、自我認罪和禱告來對抗撒但。在某些情況下,與戰鬥性或暴力的配偶保持身體的距離是明智的,尤其是當有孩子牽涉在內。無論如何,在屢次肆意的通姦情況下,尋求離婚應是最後的手段。
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馬太福音》第10章16節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歌林多後書》第5章20節
任何已經離婚的人,我們可以經歷神的恩典,當我們全心全意在神面前為摧毀祂的盟約悔改,並尋求祂在我們今後生命的旨意,確定完全明白祂的話語,因此我們不再令祂憂傷。當耶穌對那已有5個丈夫的井旁婦人說話,祂並未在一開始時,就強調她已有過多次婚姻的問題。相反,邀請她要藉著祂被潔淨、充滿,並且領受永恆的生命。祂在處理那婦人的重罪之前先提及祂的盼望。
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翰福音》第4章13-14節
正如那個陷於犯姦淫罪的婦人,耶穌恩慈地不定她的罪,讓她走,但警戒她以後「不要再犯罪」。我們也應該留意。全心悔改是伴隨著我們生活方式的改變。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麼?《約翰福音》第8章8-10節
分居
聖經上容許分居的情況之一是,當我們的非信徒配偶選擇要離開我們,是在我們接受了耶穌作為我們的神和救贖主之後。神的話不容忍離婚,在這種情況下,只屬分居。當在我們接受基督的時候,已經是「已婚」,我們被要求留在神安排的環境中。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罷!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歌林多前書》第7章14-17節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歌林多前書》第7章27節
神的救恩臨到所有人,不單是我們的婚姻。祂提醒所有跟隨者要在人前發光,因此我們的配偶可以見到神的愛和信實反映在我們身上。誰可以比我們更能在自己的配偶身上,近距離和個人發出真光照耀一個未信者的心?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第5章14-16節
再婚
聖經提及只有一種情況下可以再婚,是在配偶離世後。任何人離婚和再與其他人結婚在某種情況下是屬於犯姦淫,且導致對方也犯姦淫。鑑於現今流行再婚或三婚,這是個難以接受的信息。然而神的真理不是建基於普遍流行的現世,而是建立於永恆-祂的話和誡命。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歌林多前書》第7章39節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羅馬書》第7章2-3節
他手所行的是誠實公平;他的訓詞都是確實的,是永永遠遠堅定的,是按誠實正直設立的。《詩篇》第111篇7-8節
聖經展示出大衛王因娶了一個活人的妻子而受苦,和娶了一個死人的妻,比較之下帶來的後果有所不同。
大衞娶了第三個妻子亞比該,是在她的丈夫死後。這合符神的婚姻律法。神沒有管教和制止大衛,(這不是說一夫多妻制是合法。婚姻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結合,並不是許多個女人。)
大衛聽見拿八死了,就說:應當稱頌耶和華,因他伸了拿八羞辱我的冤,又阻止僕人行惡;也使拿八的惡歸到拿八的頭上。於是大衛打發人去,與亞比該說,要娶他為妻。大衛的僕人到了迦密見亞比該,對他說:大衛打發我們來見你,想要娶你為妻。《撒母耳記上》第25章39-40節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提摩太前書》第3章2節
當大衛王看見另一個人的妻子,拔示巴,當時她的丈夫烏利亞仍在世,因此神因大衞王奪取了別人的妻子而管教他。神警告大衞說,他的家從此失去和平,他家中的人將起來反叛他,他的眾妻妾將會公開被羞辱,並且拔示巴所生孩子必會死;這是犯罪的後果。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撒母耳記下》第12章7-12節
大衛立刻悔改,生命得以倖免,但他要承擔因犯殺人夫,烏利亞,奪人妻、拔示巴的罪的結果。雖然如此,神在大衛的悔改後最終拯救那狀況,讓拔示巴的一個兒子,所羅門接續大衛作王(《列王記上》第1章11-31節)。所羅門王是耶穌的先祖。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撒母耳記下》第12章13-14節
任何再婚或與離婚的人結婚的人,最重要的是要一起在神面悔改。透過禁食和禱告,我們向神呼求,尋找神在我們婚姻上的旨意-因在祂眼中,是跟行姦淫沒兩樣。我們的錯誤可能會有後果,並且我們可能會被要求修補一些關係。藉著順服神的旨意,美好的事仍然會從我們過去的破碎和罪惡重現。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他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第5章31-32節
問題婚姻背後的一些因素
根據香港大學在2010年和2012年所進行的調查項目名為:《香港離婚現象之研究》(Project on Children in Divorce Families)發現問題婚姻受害於一些共同潛在的因素:
- 溝通障礙
- 基礎薄弱的關係
- 初為人父母期間的調整困難
- 與大家庭成員生活的衝突
- 財政和債務問題
研究且顯示出離婚成人和孩子們都受長期負面情緒影響,都是由於家庭破裂的結果。
很感恩,婚姻的設計者、神自己,對聖經中所列出的所有因素都有答案,免去我們不必要地受苦。
請參閲:
《溝通保持婚姻甜蜜》
《促進婚姻中的夥伴合作》
許多婚姻陷入困難中,皆因錯位的期望。我們會發展強化的婚姻期望,是因為我們從家庭、媒體,和社會的「教育」中瞭解婚姻的意義,在我們遇上自己未來的配偶前-最大的影響來自我們的家庭教育。
一些保持愉快婚姻的實際步驟
每一種關係都須要培育和保護。婚姻也不例外。
信徒必須緊記我們有一個仇敵俟機進行:殺害、偷竊和毀滅。這是很重要的。撒但必定計劃和採取行動攻擊雙方配偶的思想和心靈,視我們的配偶為婚姻的對手,而不是我們的「肉中之肉」。牠如此做目的是擴大問題,指責是別人的錯,並掩飾自己的罪和不敬虔的思想和行為。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第10章10節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有古卷在此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以弗所書》第5章28-31節
聖經提醒我們,我們婚姻中的爭戰不是對抗屬血氣的,而是跟撒但和天空不可見的屬靈惡魔爭戰。不被智取的主要方法是通過每天的饒恕。
我還有末了的話: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原文作摔跤;下同),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以弗所書》第6章10-13節
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為你們赦免的;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歌林多後書》第2章10-11節
以下是更進一步從神而來的話語指引,我們可以緊記在心。一對配偶聯合一起對抗撒但,將戰勝仇敵,一人孤軍作戰只會站不穩。最重要的是,一對配偶加上耶穌在中間就像是三股合成的繩子不易折斷。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能暖和呢?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傳道書》第4章9-12節
- 每天為神的指引和保護感恩和禱告-我有否每天為我的配偶禱告?我們有否一起禱告?|《帖撒羅尼迦前書》第5章16-18節:「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 個人首先對神負責-我有否真正渴望順服神和在婚姻上首先榮耀祂,抑或我渴求使我的配偶/婚姻依從我的期望?|《歌林多前書》第10章31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 良好的溝通和互相勸勉-我和配偶有否分擔互相的掙扎,並經常關心,互相鼓勵?|《帖撒羅尼迦前書》第5章11節:「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
- 指導者-我們有一對年長的夫婦,他們可以輔導我們的婚姻?(尤其能幫助那些同是來自破碎家庭的配偶。)|《箴言》第11章14節:「無智謀,民就敗落;謀士多,人便安居。」
- 聯手對抗撒但-我們是否迅速饒恕,並交託所有的想法(恐懼和觸發的情緒)給耶穌,因此我們不被撒但引誘而冒犯他人和得罪神?|《歌林多後書》第10章5-6節:「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並且我已經預備好了,等你們十分順服的時候,要責罰那一切不順服的人。」
- 從我們的原生家庭分別出來-我們是否跟隨神,在情感上和身體上,脫離我們的原生家庭?|《創世記》第2章24節:「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 提防世代流傳不敬畏的婚姻模式-有些家庭犯罪模式的特徵是承接他們先祖們的。作為信徒們,我們必須決定丟棄先祖的模式和行為,單單跟隨耶穌。|《路加福音》第14章26節:「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請參閱:
《關於婚姻的6個重要教訓》
《破除遺傳的咒詛》
見證
「我和我的妻子已經結婚20年了。我們倆的背景都不是完美的,我曾經離過婚,我妻子的家庭也有很多破裂的婚姻。我們都是帶著各自的恐懼進入婚姻的。我認為,我們的防禦反應使得婚姻一開始就非常具有挑戰性。
神是信實的。我們從教會的婚姻課程中學到了很多東西,但最重要的是,透過一起祈禱我們才做出所有重大的決定。不知何故,祂讓我們夫妻更加親近並團結起來。此外,我們也刻意留出時間與主相處,因為聖靈會溫柔地引導我們。現在,當我們當中的一個人感到不安時,我們就會告訴對方先去和神談談。
說實話,一開始我覺得禱告很乏味,因為我更喜歡把這件事情做完就了事,但當我看到我的妻子透過與神相交時間,而有所改變時,我的心慢慢改變了。她的話語不再那麼『尖酸』,而且我感覺她比以前更加感激我、為養家糊口所做的努力。我想說:我們現在比剛在一起的時候更加相愛了。」
願這次分享帶給您祝福,因為您將全心全意地愛神,並像神珍惜您一樣珍惜您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