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原諒自己背後的現實
耶穌用祂的榮耀取代了我們的羞恥。 事實上,我們過去都有一些事情讓我們感到極大的尷尬、羞恥、指責和痛苦。只要想到這些就足以令我們畏縮。為何我們如此難以原諒自己?
(English > Realities behind not forgiving ourselves | 简体中文 > 不原谅自己背后的现实)
你們必得加倍的好處,代替所受的羞辱;分中所得的喜樂,必代替所受的凌辱。在境內必得加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與你們(原文是他們)。《以賽亞書》第61章7節
不能忘記
神應許我們每當我們向祂祈求赦免任何的罪,祂必樂意饒恕我們,而且不再記念我們的罪。問題是我們很難做得到。
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以賽亞書》第43章25節
這裡是一些我們相信的謊言:
- 批判|「我不配神,我相信我做了很壞的事,即使神饒恕我,我也不能饒恕自己。」|聖經說:《以弗所書》第4章32節「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 羞恥|「我為所做過的事覺得非常羞恥。假如人們知道了,會批判我,並且不想和我有任何關係。我不能饒恕自己當其他人不接受我。」|聖經說:《詩篇》第34篇21-22節「耶和華救贖他僕人的靈魂;凡投靠他的,必不致定罪。」
- 仍被捆綁|「我一直做著自己不想做的事情,是神不喜悅的。我怎能饒恕自己,當我不停違背自己的諾言不肯改錯自新?」|聖經說:《約翰一書》第1章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 悔疚|「我的所作所為造成太多傷害,我不能饒恕自己。否則,我就像一個不顧後果的人。」|聖經說:《約翰一書》第3章20節「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
- 定罪|「我做了如此可怕的事情,因此我不配得饒恕。」|聖經說:《約翰福音》第3章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我們不知道當我們繼續控訴神已經饒恕了的罪,我們就是確實蔑視了祂給我們的仁愛和恩典。
不饒恕自己背後的現實
1.「耶穌的死對我還是不足夠」
耶穌可怕的死實在表明神何等認真,想要表明祂對我們的愛和饒恕是不能被禁止的。
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翰福音》第15章13節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第5章7-8節
然而當我們不肯饒恕自己,我們實在是嘲笑耶穌為我們付出重價,從罪中買贖我們的自由,不致被定罪,我們卻選擇繼續譴責自己。
2.「耶穌為我承受一切,但也不會令我感覺好一些」
當末日的時候,我們中的任何人都被暴露在大批陌生人面前、被毆打受刑、被唾棄、被嘲笑、被竊竊議論、被欺凌、就像一個物體一樣-都集於一身?
當耶穌謙卑自己,背負起我們一切的羞辱,被鞭打被唾棄。耶穌獨自親歷那羞辱和詛咒。祂把自己釘死是為我們的緣故,因此我們不再須要忍受定罪和羞辱。
當我們不尊重耶穌的犧牲,祂將何等痛苦?我們不是單獨在痛苦中。神完全明白我們的羞辱。祂受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在祂的榮耀裡,從羞辱中被提升和釋放得以自由。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馬書》8章16-17節
3.「我譴責自己因我選擇了自己做審判官」
聖經要求我們有憐憫,不可審判和定罪。也適用於我們。我們對自己有憐憫,因神是滿有憐憫的。若我們變成一個對自己毫無憐憫的審判官,我們就不尊敬侮辱了神。當神把我們從罪的牢獄中釋放出來,讓我們不要把自己鎖回去。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饒恕:原文作釋放);《路加福音》第6章36-37節
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他必拯救我們。《以賽亞書》第33章22節
4.「我選擇同意撒旦,不是神」
撒旦不分晝夜的控訴信徒們。一定很煩人因神一直在聽。然而,當自我譴責神已赦免了我們的罪,在本質上,我們是站在撒但一方勝於神。我們羞辱了神的救贖和復興,因我們的固執和傲慢,認為自己比神更認識公義。
我聽見在天上有大聲音說: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他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啟示錄》第12章10節
5.「我的感覺覆蓋了聖經所說的」
聖經說我們要治死肉體-它包括我們「肉體的」反應。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馬書》第8章12-13節
盡可能放下自毀感覺和意念,以及必須治死那些不敬虔的情感。它是在基督裏更新的一部份。我們要放棄幼稚的想法,更新我們的心靈,以致能夠在基督裏長大成人。
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歌林多前書》第14章20節
讓我們為處理不饒恕的錯誤方法而悔改,並且:
- 接受我們都會犯錯,有意或無意,作為孩子或成人。
- 接受我們對自己的感覺並不是神的感覺。
- 接受我們是不配神的事實,不管我們自覺自己是多好-至於贏取神的愛我們是根本無能為力的。
- 按受神所做的比我們為自己所能做的更多。
- 接受神的愛是無條件的,超過我們所能理解-感謝祂。
- 接受神因祂是萬有最後的審判者,我們可以放手,不再控訴自己。
若我們真實認罪悔改,並盡力在基督裏更新,就知道神是我們最信實的朋友,祂永不會離開或丟棄我們。
神比我們所能理解的饒恕和寬容大得多。神並不小器,祂不會浪費時間去找我們的過錯,祂總是準備要饒恕我們,當我們謙卑前來親近祂-甚至饒恕我們為別人和自己的,都覺得難以接受的事情。聖經說若我們認自己的罪,甚至我們褻瀆耶穌基督也會被赦免。假如有人說出一些關於我們毫無根據的事情,我們要多久才可以饒恕他們?可幸,神比我們偉大得多!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馬太福音》第12章32節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第1章9節
我們無須自怨自艾。神一直與我們一起扶持著我們,清潔我們的傷口,並鼓舞我們朝向祂,走在更健康的道路上-就像祂是愛的完美天父!並且我們可以為此永遠獻上感謝。
你們當剛強壯膽,不要害怕,也不要畏懼他們,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和你同去。他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申命記》第31章6節
見證:看見耶穌的異象並醫治恥辱
「我曾經和一位追求聖潔的基督徒男朋友約會,現在我逐漸明白為什麼聖潔在神的眼中很重要,並且實際上對我們有益。但考慮到我過去的性濫交,那仇敵魔鬼開始從另一個方面對付我-我開始感到內疚和譴責。
我覺得自己配不上我的基督徒男友。羞恥感和悔恨感日益加深;想要洗清自己的罪孽,但又知道過去的行為和事情是無法抹去的。我感覺好像有什麼很重的東西壓著我,好像我被卡住了,動彈不得。我沒有辦法減輕這個負擔。
我最近成為一名基督徒,並開始在門徒訓練課程中學習有關神的知識。課程中包括與導師們一起祈禱的時間,向神承認和悔改我的罪。但我對此心存疑慮。只是大聲說「奉耶穌的名」能改變什麼嗎?但我錯了。大錯特錯!
那天,當我翻看要悔改的事情清單時,我大聲說「以耶穌的名義,我命令⋯」,我看到耶穌基督揮舞著一把大劍來保護我的圖像。更重要的是,我看到自己手中握著耶穌的劍,彷彿祂賦予了我祂的力量、權力和權柄。當我揮舞這把劍時,我感受到了劍中蘊含的力量、是無法抵檔的。這把劍本來是很重的。而且需要一段時間才能適應的。
但隨著每一次揮劍,我越來越確信耶穌的力量和威力就在我體內。沒有任何邪惡或敵人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
之後,我一一悔改我所犯下的一切罪孽。大聲說出來並不容易。但在祈禱導師的鼓勵下,我克服了這點。
這段期間在天界上肯定發生了什麼事。我不確定發生了什麼,但肯定發生了一些事。我大聲悔改了我所有的罪過,但我並不為大聲說出它們而感到羞恥。我覺得很輕鬆。我並沒有感到內疚,而是充滿了敬畏和感激。我非常感激耶穌。」
願這次分享給您帶來祝福,因您全心全意地愛神、並讓耶穌消除您的所有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