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瞭我們靈與魂之間的互動
聖經為靈與魂之間作出一個區別。所有我們的靈最終會歸回神,然而因著罪,我們的魂會注定下地獄。在十架上,耶穌為每一個魂付出了流血犧牲的贖價。然而不是每一個魂都會上天堂。只有那些奉耶穌的名受洗,並且他們的靈已經與聖靈聯合的才能得救。聖靈能確認誰是神忠實的兒女,他們的魂才能永遠與神聯合。
(English > Understanding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our spirit and soul | 简体中文 > 明了我们灵与魂之间的互动)
註:這是關於我們的靈、魂、靈與魂之間的互動及我們的肉體四個系列中的第三部分。建議在閱讀這篇文章時,請先閱讀關於靈和魂的文章。
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傳道書》第12章7節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第10章28節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未記》第17章11節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歌林多前書》第6章17節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作:質),直等到神之民(原文作: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以弗所書》第1章14節
快速回顧一下,人類的靈是神吹進我們裡面的(靈也好比風或氣)藉著它我們可以有感覺、思考,並可以作出選擇。我們的靈使我們明白神,並祂在我們身上的旨意。當我們的靈懂得從聖靈來的洞悉力,我們就成為有基督之心的「屬靈的人」。
但在人裡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約伯記》第32章8節
我的生命尚在我裡面;神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約伯記》第27章3節
人類的靈魂是「一個活物、自我、個人、慾望、激情、食慾、情緒」,根據希伯來語靈魂的原文是nephesh (Strong’s Concordance: נֶפֶש 5315. nephesh)。靈魂大多數是由人類最基本屬肉體的,及罪惡本能所引導。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以西結書》第18章20節
那些活著由他們的魂引導的人,被聖經稱為「屬血氣的人」。屬血氣的人沒有屬靈的洞察力不領會屬神的事,因為他們倚靠肉體的頭腦。獨有神的話語及聖靈,能教導和賜給我們基督的心。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歌林多前書》第2章14-16節
靈與魂均能感受強烈的情緒
雖然有異,但人類的靈與魂具有相似之處。
一方面,我們的靈與魂均能感受強烈的情緒。
我們的靈會感到焦慮(《但以理書》第7章1節)、苦毒(《詩篇》第106篇33節)、破碎(《出埃及記》第6章9節)、壓傷(《箴言》第15章13節、悲傷(《以賽亞書》第54章6節)、傲慢(《箴言》第16章18節)、不安(《創世記》第41章8節)、煩惱(《列王記上》第21章5節⋯⋯等等。
我們的魂會感到苦毒(《撒母耳記上》第22章2節)、苦惱(《詩篇》第31篇7節)、恨惡(《撒母耳記下》第5章8節)、口渴,飢餓(《詩篇》第107篇9節)、煩惱(《詩篇》第6篇3節)、不穩定(《彼得後書》第2章14節)、苦惱(《士師記》第16章16節)、軟弱、疲乏的(《耶利米書第31章25節)⋯等等。
我們蒙召要管理好自己的靈,不被極端的情緒所影響。我們的肉身能發出極端的訊號,我們必須要學習管理它,而不是受它的管理。惟有靠聖靈的能力,我們才能夠打敗肉體的慾望。
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箴言》第16章32節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馬書》第6章16節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拉太書》第5章16節
我們的靈與魂都能夠任性地疏離神
其次,我們的靈與魂必須成為聖潔,因為兩者都會犯罪悖逆神。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撒羅尼迦前書》第5章23節
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就當從心裡(從心裡:有古卷是從清潔的心)彼此切實相愛。《彼得前書》第1章22節
我們的靈,它與我們的心有聯繫(例如動機與情緒),可能拒絕聖靈。我們的靈必須順服神的靈。
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使徒行傳》第7章51節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詩篇》第51篇11-12節
我們的靈魂,通常受我們的肉體所驅使,會藐視神的命令,並故意犯罪。
親愛的,我敦促你作為寄居和流亡者,放棄從肉體而來的激情,它與你的靈魂爭戰。《彼得前書》第2章11節
你若嫌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典章,不進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利未記》第26章15節
我們的靈與魂行使自己的意志。這可能導致相反的慾望。這就是為何有時我們會覺得好像在我們內心進行著一場爭戰,並且感到「撕裂」。當我們靈魂的慾望驅使我們取悅肉體,聖靈可能會督責我們的靈朝著神所喜悅的某個方向前進。這是每一個信徒與罪的爭戰,除非我們懂得把靈與魂都交給神,讓神權來管治。
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馬太福音》第26章41節
耶穌在世之時也有靈和魂,但祂從未犯過罪。祂知道如何把祂的靈和魂交給父神,且謙卑順服神的旨意。祂就是如此勝過罪惡。
耶穌看見他哭,並看見與他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裡悲歎,又甚憂愁。《約翰福音》第11章33節
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甚麼才好呢?父阿,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約翰福音》第12章27節
我們的靈從神領受智慧,而人的魂倚賴肉體的心靈
每一個真正信徒的靈與聖靈聯合,是有智慧及聰明之靈、謀略和能力之靈、知識和敬畏神之靈。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歌林多前書》第6章17節
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以賽亞書》第11章2節
每一個耶穌的跟隨者必須順服聖靈,因為只有祂能給我們一個心能夠明白、屬靈的眼睛看見、屬靈的耳朵聽到神的真理。靠我們肉體的心不能抓住神永恆的真理。一個「屬血氣的人」即使能夠記憶聖經的經文,可是仍然保留著屬靈的耳聾聽不到神的聲音。
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申命記》第29章4節
聖經不能盡錄神的旨意,我們必須靠聖靈的幫助揭示神在我們身上更多的旨意。這需要看、聽和理解的水平,因為聖靈會透過夢境、異象、文字的知識、預言等等來揭示祂的意念。不像我們,神有無限廣闊和無限量的表達方式。聖靈將會用不同的方式,向祂的兒女啟示神深不可測的計劃,以及極深的奧秘。
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歌林多前書》第2章9-11節
聖靈不僅給我們知識,祂也藉經驗來教導信徒。神的國度不是空談,而是權能;權能是從一些經驗得來的,而那些「屬血氣的人」並不能明白所有這些。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歌林多前書》第4章20節
因此,當一個屬血氣的人讀了耶穌的應許:「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拿能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他們的魂會拒絕相信。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馬可福音》第16章17-18節
這是因為一個人的魂是極度受他們的想法和經歷所影響。因此,與其相信神釋放他們的魂,讓他們的生命經歷聖靈的力量,一個屬血氣的人反而會盡力把神降低以配合他們的尺度大小和個人的理解。
這是撒但最活躍的領域,可以使人透過不信,弄瞎他們的眼睛,看不見基督在他們生命上的榮耀。魔鬼計劃用陰險的謊言和建議,誘使我們的魂不相信神的話,把祂降低至與人同等,然後追求世界所有的。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歌林多後書》第4章4節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翰一書》第2章16-17節
若不是因為神的氣息在我們的靈,人類的魂沒有能力明白神的意念!
聖靈尋求潔淨靈與魂兩者,邪靈尋求敗壞魂
這種對人類的靈和魂的概述,有助我們深入了解邪靈,如何繼續在那些接受了聖靈的人身上運作。
邪靈不能奪取那些與聖靈聯合的人類之靈,但它們可以引誘我們跟隨魂的詭計,並追求這世界的事物,使我們敗壞。只要我們的魂被這世界俘虜,我們就不完全屬乎神。
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馬可福音》第8章36節
這是神為何信實地為潔淨我們的靈與魂作工,因此我們在耶穌再來時可以成為毫無瑕疵。但願我們都為不信而悔改,並以誠以靈敬拜神。祂會改造我們成為屬靈的人,因那召我們的是信實的,祂必成就這事。
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做。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他必成就這事。《帖撒羅尼迦前書》第5章22-24節
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各書》第1章21-22節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約翰福音》第4章2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