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何不能活出完全的愛
耶穌命令祂的信徒要完全的愛人。然而這是我們每一個都掙扎著難以完全服從的。我們的頭腦都明白這條誡命,但在我們的內心卻像有一條無形的繩子牽制著我們,就如:恐懼、怨恨、嫉妒和批判。就像《羅馬書》第7章所描述的一場「爭戰」。我們很難靠自己努力得勝,反會為愛別人而感到筋疲力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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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第5章43-46,48節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馬書》第7章18,22-23,8:9節
我們無條件地愛人的能力是來自聖靈。但首先,我們必須「把肉體的行為治死」,意思是我們必須把肉體傾向的犯罪要置諸死地。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馬書第》8章12-14節
一些我們不能完全地去愛的原因
若我們發現自己不喜歡某些人,嫉妒,怨恨、或恐懼他們,但並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那麼最有效的方法是追溯我們的童年狀況,所有在我們一生中「學到」的,足以繪畫出今天我們思想行為的藍圖。
1.內在的偏見
我們每個人看世界都是基於一系列獨特的家庭價值,教育背景和文化。有些人自小被教導有某類型人或種族是不可愛的。甚至教育制度會教導孩子們某些學生被接納,某些卻不。若我們屬於某個家庭、社會,或文化「規條」,我們是「好的」,不屬於就是不好的。真理是:我們都是「壞的」,因為有罪,但我們都需要神慈愛的恩典和救贖。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翰一書》第1章8節
2.性格的差異
其他時間,是我們的性格差異而把某些人拒諸門外。一個以任務為導向、注重細節的人,可能會與著眼「大局」和以人為本的人發生衝突。安靜性格、內向的人,可能會迴避喧鬧性格外向的人的關係。沒有人比別人更好。我們每一個都是神按自己特別的喜好創造的,而不是由我們的。
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那裡呢?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歌林多前書》第12章18-19,22-25節
3.過去的創傷
我們個人的情感創傷和苦毒的根,常常都是最強大的障礙至令我們不能愛人。那些曾遭朋友慘痛背叛的,會傾向不再太容易喜歡朋友。又假若我們過去曾被羞辱,我們就會本能地想起那羞辱者而向別人作出不良的反應。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希伯來書》第12章14-15節
我們會築起圍牆包著自己的心,也會戴上社交的「面具」,因此我們不再感覺軟弱,也不會冒再受傷害的險。真理是:這種習慣是由恐懼驅使而不是出於愛。恐懼並不是從神而來。
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摩太後書》第1章7節
我們當中有很多人,都相信只要自己堅強一點就能克服過去的創傷,因此把痛苦瓶封起來,日久變成毒害。由於依靠屬肉體的應對機制,不斷地由恐懼驅使,形成致命的犯罪傾向。
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有古卷作: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約翰一書》第4章18-20節
4.愛聽讒言和誹謗
我們很多人閲讀聖經和聽講道,是希望屬靈生命長進。同樣地不斷地聆聽世上不敬虔的事,以至敗壞了我們的心靈。
不論我們是否意識到,我們的潛意識可以吸收、處理和記憶所有在我們身邊發生的事。例如:當我們聽到或讀到八卦、世俗「娛樂」,我們的潛意識會接受了教育,相信那些誇張的、偏見的、完全錯誤的。我們發現隨着時間的流逝,我們開始形成強烈的偏見和批判。舉例:若我們收看電視見到某些人常常扮演惡徒,我們會覺得在現實生活中也懼怕這種人。因我們相信他們也會傷害我們。我們最終會憑一本書的封面來判斷它內容的好壞;而神卻看透人的內心,不是他們的外表。
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加拉太書》第5章7-9節
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第16章7節
5.軟弱
每個人都有弱點。有些人缺乏耐性,有些人沒有同情心,還有一些人欠機智;可是這些並不是我們與生俱來的素質。感謝聖靈,祂會引導、改變我們的心和態度,當我們順服神,並且因祂的榮耀求祂來改變我們。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歌林多前書》第13章4-6節
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各書》第3章2節
6.未悔改的邪靈立足點
我們常常忽視邪靈立足點的問題。若我們給撒旦直接在我們生命裡找到立足點,例如:憤怒、爭吵、迷信等,我們便漸漸地「被牠擄去作奴隸」不停地犯罪。如欲被擄得釋放,必須邀請耶穌進入我們生命中每一個犯罪範圍內,我們並且要為此認罪悔改。否則,我們仍逗留在愛人的相反道路上。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步。《以弗所書》第4章26-27節
惟有那愚拙無學問的辯論,總要棄絕,因為知道這等事是起爭競的。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提摩太後書》第2章23-26節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創世記》第4章7節
正如我們從上面的清單看,我們犯罪的傾向是基於我們「人生課程」,多於神的教導。一旦我們能證實那些觸發因素阻止我們愛人,我們可以學習改變,更新對事物的想法。
神不像人看人的方式。在祂看來,我們都是祂差兒子來代死的一班背逆的人-不區性別、種族、年紀、政治立場,信念、對或錯等。只有神是美善的,我們必須效法祂的心思意念。感謝神,祂賜下祂的靈引導我們,我們只管向祂尋求幫助。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馬書》第8章10,26-27節
見證:領受神愛的啟示
「我在教會的一個課程中學習了禁食,所以我決定在生活低落的時候禁食並尋求神。禁食期間,我可以靜下心來,專心聆聽主的話。直到那時我才意識到我已經掌控了自己的人生。我一直祈求神按照我的意願行事,而不是遵循祂的旨意。
我意識到我只是一個殘缺的人。我無法控制任何事情並且一直在限制神。我還不能完全順服祂。神是一位慈愛的父親,但祂也是全能的、無所不能的。祂的方法和思想比我們的更高超。我是誰,竟敢挑戰我的創造者並告訴祂該做什麼!
我哭過、懊悔過、悔改過,但不知何故,我又被觸發了。「神不公平」的想法又回來了,我開始更指責神不夠愛我、對我不公平。那天晚上,我心裡很煩惱,於是決定早點睡覺,不再想任何事-當然,也不再後悔。當我一邊刷牙一邊播放隨機的崇拜歌曲時,我聽到了「拿撒勒人耶穌」這句歌詞,突然淚流滿面。這是我從來沒有經歷過的內心的吶喊。我的心裡充滿悲傷和痛苦。
我感覺到聖靈感動了我而流淚、並引導我從內心深處悔改。沒有譴責或內疚,只有神的寬恕。
我覺得神在告訴我,祂將在我最糟糕的時候遇見我,儘管我將所有祂沒有犯下的錯都歸咎於祂。祂還是選擇愛我。這就是為什麼祂道成肉身,以人的形態來到這個世界並選擇出生在拿撒勒,一個人們認為不會有任何好事發生的地方。於是,我向祂坦白,我告訴祂,我很抱歉以祂不是的一切來指責祂,並感謝祂對我的愛。這是一次非常奇妙的經歷,透過禁食,我的心扉打開了,看到了我自己無法看見的屬靈真理。我感覺到祂在醫治我的心,這樣我就能接受祂的愛,更好地愛別人。」
願這次分享給您帶來祝福,因您全心全意地愛神、並像祂一樣愛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