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饒恕之後的跟進
耶穌來是為了釋放被俘虜的人。沒有什麼比不饒恕的痛苦更能奴役人的靈魂。饒恕是一種強而有力的行為,也可以使我們不再被他人傷害行為所奴役。同時可以醫治並恢復我們的靈命。在長期心懷怨恨和痛苦之後,下次我們見到曾經得罪我們的人時,我們該如何回應,特別是如果他們沒有改變或表現出任何悔意?我們可能需要考慮哪些實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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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約翰二書》第1章9節
常見的誤解
當我們饒恕了別人之後,存在一些常見的誤解,是我們應該怎樣做。以下是其中的一些:
1.「我不須饒恕。」
饒恕不僅是外在的表現,也是關乎內心。我們或會發現內心,仍為一些過去的事情煩亂,或是受指責。要明白自我譴責是不敬虔的。耶穌不定我們的罪,祂要拯救我們。讓我們歡喜快樂,因神無限的恩典使我們脫離罪的毒鈎。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第3章17節
2.「我不須進一步的醫治。」
痛苦和被拒給我們的自尊心造成極大的傷害。饒恕冒犯者是第一步,尤其是我們所受的是長時間的情感,肉體和精神虐待。
我們或會相信一些關於自己的謊言:「我不配受神的愛和接納,」「我是愚昧的因我不停犯錯,」或「我不能信任男人/女人/任何人。」所有這些都妨礙我們與神親密、真誠的相交。大多數時候,聖經輔導和門徒訓練是必須的,以定期更新我們心靈及建基於神的真理之上把「新我」穿上。
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弗所書》第4章22-24節
3.「我已饒恕了他們,我沒有什麼需要認罪。」
當我們被傷害或冒犯,很容易認為別人不好而批判他們。有時,甚至會咒詛、誹謗和譴責他們:「她真是個壞透的人,沒有人喜歡她」,「他值得下地獄」、「我希望有壞事發生令他得到教訓」。
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喜愛他的,必吃他所結的果子。《箴言》第18章21節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以弗所書》第4章31節
饒恕總是伴隨著對他人批斷的悔改。我們還須自我省察,內心所作的誓言是否使我們自食其果。並為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意願所定的法則而悔改,因這都不合神的旨意。若我曾想到死,我們必須奉耶穌的名丟棄這想法,因為救主來是要給我們生命,不是死亡。
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馬太福音》第12章37節
請參閱《廢除「內在誓言」與咒詛》。
4.「我不需要再饒恕他們。」
饒恕不是一次性的行動。耶穌清楚地說明,我們要持續的饒恕別人對我們的負面行為。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馬太福音》第18章21-22節
若同一個人再次傷害我們,我們會懷疑第一次對他的饒恕是否浪費。這是一個常見的謊言。神聖的饒恕是無條件的。它不看在人如何對待我們,而是看神如何對待我們,建基於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做的。這是我們的榮耀,能把祂的恩典施與周圍的人,因此他們也能在某程度上經歷耶穌基督的愛。
有些帶創傷的關係是神要我們繼續的,但有些是應當脫離的。要能分辨兩者就要靠神的智慧。為此,我們必須禱告,尋求聖靈的指引。
在過去有些地方我們不懂劃清健康的界線,我們現在就要考慮,因此就可以免去不必要的惡意攻擊。
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箴言》第22章3節
5.「現在神會改變他們像祂改變我的心。」
因著我們已被改變,我們期望那冒犯者也會改變,至少他們願意聆聽,我們饒恕他們的心路歷程。但這並非總是如此的。
我們必須記住一點,我們可能要花上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饒恕其他人,別人也同樣須要時間改變。神曾以忍耐和恩慈待我們,讓我們也以忍耐待人。有時我們必須接受有些人是永不會改變,或許也不會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無論如何,我們要信靠神在掌管,萬有的結局都在乎祂。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第4章32節
6.「我現在可以改變他們。」
另一個想法是以為我們既已饒恕,我們就有權柄去改變他人。那實際的操控只限於我們,並不包括他人或其他景況。要知道一切在神手中。我們千萬別墮入引誘,以為可以取代神的位分去改變他人。神是他們的創造主,我們不是。我們只須要像神一般愛他們,存心忍耐、仁慈、謙虛、機靈、盼望,並且堅持不懈。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馬太福音》第5章43-46節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歌林多前書》第13章4-7節
7.「我會饒恕但希望神為我報復。」
神是公正嚴明的。將來我們每一個都要面對自己的罪,包括想報復念頭的罪。是的,到時那些傷害我們的人也要面對審判。但我們不可忽略一小點,就是我們那不肯饒恕的罪,到時就會添加上報復的罪。真正的饒恕必須完全放下我們的冒犯者、得罪我們的人。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第12章17-21節
除此之外,我們必須看清楚敵人的背後-撒旦,才是我們真正的敵人。牠施行欺騙、壓迫和奴役人。那些傷害我們的人是受控於撒旦的惡勢力之下。讓我用智慧的心,憐憫他們。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翰一書》第5章18-19節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原文作穿;下同)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歌羅西書》第3章12-13節
8.「它們仍有能力煩擾我,使我失去這新的平安。」
大體來說,所有健康的關係都要有清楚的界線。我們不能容忍身體、情感和任何心理上的虐待。若要在人際關係上給予他人一個公平的機會,我們先要跟他們溝通時的界線定下。若行不通,我們可以這麼說:「對不起,我不能接受這種行為,不如我們下次再談吧。」我們可能再遇到被人煩擾的情況,但我們的應對方式可能大不相同。
每當我們受攻擊,我們應該謙卑下來呼求神,把焦慮卸給祂,並求祂賜我們平安。神是信實的,祂必定幫助我們和賜下新的力量。
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他必叫你們升高。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彼得前書》第5章6-7節
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希伯來書》第13章6節
9.「我不會再生他們的氣。」
希望我們不再難過或受傷是不設實際的。因我們生氣的對象是不公義、殘忍、邪惡的事,它是自然而然甚或必需的。神的話允許我們可以靜靜地生氣,但卻不許我們被憤怒操控而引致犯罪。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以弗所書》第4章26-27節
愚妄人怒氣全發;智慧人忍氣含怒。《箴言》第29章11節
再者,我們必須找出憤怒的導火線。是否有些隱藏的驕傲或痛苦,須要先在神面前拋棄以求祂的赦免和醫治?
10.「我知道在他們面前如何表現。」
在過去我們對傷害我們的人做出嚴重反應,那麼我們進行「演練」是非常有益的。我們先在腦海中演練,我們將來如何應對類似的情況。就可以避免我們不會因衝動犯錯,退回到不敬虔的反應中。讓我們在任何景況下都能預備一個謙卑的心尊崇神。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第12章2節
以下是一些建議:
- 禱告把我們的關係交給神,求祂指示我們應保留誰和放棄誰。
- 決定那些話語和行為是我們不能接受的(定下我們的界線)。
- 演練我們將會採用的柔和及仁慈話語(在我們的界線內的溝通)作回應。
- 為所遭遇的事求問神,為我們預備和保護我們的心。尋求智慧和機會領人回歸耶穌。讚美祂為我們的關係所作的工,和與我們的同在。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智慧人的舌善發知識;愚昧人的口吐出愚昧。《箴言》第15章1-2節
11.「我要立刻和解。」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無須跟那些信徒和解-若他是故意和不停地得罪我們和敵對神的。神有時會為預備人的心去迎接一次和平的重聚,而押後和解的時間。我們必須禱告求聖靈賜給我們智慧,明白神的旨意。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馬太福音》第18章15-17節
12.「我覺得我饒恕之後變得軟弱。」
這是事實,當我們在神面前謙卑下來饒恕了別人,我們感覺軟弱。因為神已替換了一個新的肉心取代舊有驕傲的石心。那石心妨礙神賦予生命的精神。我們不必害怕變得軟弱,當我們在神面前顯得軟弱,祂會使我們在人前顯為剛強。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書》第36章26-27節
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歌林多後書》第12章8-10節
見證:原諒兄弟後意識到自己的偶像崇拜
「我一生中最糟糕的事情之一是我的哥哥被關進了監獄。他是家裡唯一的關鍵男性人物,也是養家活口的經濟支柱。我感到極度沮喪,我的生活全部崩潰了。他入獄期間,我母親生病了。這增加了我的情緒壓力。我感到被背叛,我必須承受巨大的情緒和經濟負擔。我感覺我無法應付。這導致了情緒崩潰。
我試著向神禱告、依靠神,但失敗了。我一直依靠自己的力量。一位朋友建議我去祈禱,在一些主內姊妹的幫助下,我將所有痛苦的情緒都傾訴給神,祈求祂的醫治和安慰。
神告訴我、祂一直在照顧這個家庭。我悔改批判了我的兄弟,並且我原諒了他。有時原諒很難,但如果我們記得他們不認識耶穌,那麼開始原諒就會更容易。饒恕之後,聖靈引導我們得到更多的啟示。
我意識到我需要悔改,因為我太崇拜我的哥哥了,而且依賴他作為安全感和安慰的來源!
之後,我對自己崇拜家庭,金錢和權力的偶像感到懺悔。我們的天父是唯一的神,祂會提供幫助。我也後悔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依靠神,也後悔不能向神服。當我祈禱時,我感覺我的頭腦不再像以前那麼混亂,而且有一種清晰的感覺。我也不覺得那麼昏昏欲睡了。我取得了突破。」
願這次分享給您帶來祝福,因您全心全意地愛神、並繼續祈求主向您展示、在原諒某人之後需要更多的智慧、醫治和恢復。